七十年代至新世紀
踏入七十年代香港百業騰飛,晉身發達地區行列。八十年代後期,香港經濟更由工業主導轉向服務業,市民對藥劑服務的要求隨著教育及生活水平改善而提升,政府架構內的藥劑服務在人手及制度上亦有重大改變。
政府的總藥劑師須向助理醫務總監匯報,其管理的高級藥劑師相等於今日的藥房經理。在七八十年代,除了總藥劑師職銜外,還設有總配藥員一職。
大量培訓配藥員
1972年政府僱有藥劑師24名,1987年增至75人,而配藥員則激增至700名。七八十年代配藥員迅速增加,主因是當時的藥劑師多從海外回流,人數不多,唯有靠不斷培訓配藥員以應付政府藥劑服務日益繁重的工作量,而配藥員亦有不少成就突出的例子。例如前政府總藥劑師雷耀光於1948年受聘為試用配藥員(Probationary Dispenser),四年後通過考試成為正式配藥員,後來當上藥劑師,最後更成為政府總藥劑師。還有彭志偉,在1958-62年間受聘為Student Dispenser,後被推薦到澳洲讀藥劑,1969年成為藥劑師,1989年當上首位醫院事務署(Hospital Service Department)總藥劑師。
藥劑服務分家
藥劑業日趨複雜,除了人手,藥物管理及行政架構上亦有重要轉變。1975年政府成立註冊及牌照組(Registration and Licensing Section)專責本地藥廠發牌和藥物註冊的工作。負責這個部門的是李炯儀,目的是監管在港的西藥,確保藥物質素。為了針對藥物監控,政府更要求批發商聘請藥劑師處理某些精神科藥物。
1979年由配藥員發起的工業行動是香港藥劑發展的一個轉捩點,事件的其中一個影響是「藥劑服務」從此分:執法部門(Pharmacy Law Enforcement Service)及醫院事務(Hospital and Clinic Pharmacy Service)。以前「藥劑服務」兼掌醫院及政府藥劑事務,故藥劑師有機會在不同崗位上吸收經驗,亦有較多時間發掘自己的興趣;至於執法方面則猶如今天的藥劑督察,有機會巡查「製藥商」(在現代藥劑師的腦海中,製藥廠是一座座昂然矗立的建築物,但當年的「製藥商」則多是樓梯底下炮製紅藥水生產祖傳秘方的家庭式作業)。
新危機:經費
八十年代人口膨脹,醫務衛生財政支出擴大,財務花費最多的是人手開支,其次是藥物,為控制醫藥支出,故制訂系統控制經費:
.透過用藥記錄預測來年的藥物用量,再與醫生商討用藥策略,決定經費開支,方呈上預算案。
.設立專責用藥監察的藥劑師職位(Monitoring Pharmacist),負責監控藥費預算。
.在各醫院成立藥物名冊小組,經審慎研究和考慮後方引入新藥;並把較昂貴的藥物給有需要的病人,讓藥物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
實行這些措施後,藥物經費雖仍持續上升,卻可追蹤上升原因,增幅亦受到監控。因需要分析大量數據,大家意識到,姑勿論從用藥記錄還是從經費預算,都涉及處理龐大資料,電腦化勢在必行。
醫院事務與公共衛生
在醫院管理局成立以前,政府的藥劑服務是怎樣的景象?
從前醫務衛生署直接管轄各公立醫院、普通科門診和專科門診,亦同時負責港口衛生,即公共衛生,如疫苗注射、母嬰健康和家庭計劃等,行政職能包括藥物註冊、藥物出入口、麻醉劑管理、發牌和巡察。1989年,醫務衛生署分拆成兩署 ―― 「醫院事務署」和「衛生署」,兩署的藥劑服務部各由一位總藥劑師署理(彭志偉和李炯儀分別是第一位醫院事務署及衛生署的總藥劑師)。
醫院事務署變身醫管局
香港政府委任W.D Scott 為顧問檢討醫院的管理及行政,1985年史葛報告(Scott Report)出爐,指出香港醫療資源分配嚴重失衡,市民都選擇到某些服務質素較好的公立機構看病,水平參差的補助醫院(政府只負責財政上的資助而不問行政,例如明愛、東華、佛教等醫院)相對較少病人求診。政府於1990年成立臨時醫院管理局,把所有公立醫院、補助醫院和專科門診納入臨時醫院管理局管理,重新分配資源之餘亦提升服務質素。1991年醫院管理局正式成立,取代了醫院事務署,將全港醫院按地區劃分為八個聯網,而隸屬醫院管理局的總藥劑師辦事處(Chief Pharmacist Office,CPO)亦於同年開始運作。
衛生署的藥劑發展
為因九十年代初可待因(Codeine)藥水濫用情況嚴重,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當時的禁毒委員和立法局議員甚至提議成人購買可待因藥水時須出示身分證,並需嚴懲違法者等等措施,希望藉此減低濫用咳藥水的情況。
因應濫用可待因藥水「熱潮」,衛生署的藥劑服務部需大量招聘藥劑人手來處理和執行相關新法例,加上當時政府庫房充裕,衛生署的藥劑服務部得到擴展。1993年藥劑服務部確立編制,分為四個部門:
1. 診所行政部(Clinic Administration Section)主理衛生署診所一切與藥物有關的安排,如藥物供應、服務策劃與計劃執行,以及改良配藥流程。
2. 採購部(Procurement Section)負責甄選合適藥物供衛生署及醫管局使用。
3. 巡察及發牌部(Inspection & Licensing Section)為執行與藥物法例有關的部門。香港與藥物有關的法例主要有三條:《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抗生素條例》及《危險藥物條例》。按照法例規定,巡查及發牌部發牌予製造商、批發商和零售商,亦定期巡查藥行藥房,執行法例的要求,例如檢查第一類毒藥(P1S3)的銷售記錄和點算藥房中危險藥物的數量。
4. 藥劑註冊及出入口管制部(Product Registration & Import/ Export Control Section)主要為評核藥劑製品的註冊申請,並處理藥劑製品的進出口發牌。所有藥品在香港售賣必須註冊,藥劑服務部會按藥物的安全、功效及質量審批申請。除了註冊,藥物的進出口亦須特別申請,經藥劑服務部發出證書後再交由海關處理。藥劑註冊及出入口管制部更會抽樣調查市面上的藥物,以確保藥物的質量和安全性。加上毒藥參考化驗室(Toxicology Reference Lab)和醫院管理局的通報機制,此部門可於需要時發布回收藥物的消息。
藥劑大事的教訓
對藥劑服務部來說,1997年的大事不是回歸,而是衛生署轄下母嬰健康院把撲熱息痛糖漿(Paracetamol Syrup)誤配成漱口水。事件起因是一名工友誤把漱口水混進盛載撲熱息痛糖漿的大量杯,然後再注入60ml的藥水樽內,以致出現了「加料退燒糖漿」。事件中有130名小童受到影響,其中3人須留院治理,此事被傳媒廣泛報道。
事件暴露了當時配藥制度的漏洞,藥劑服務部成立專責小組調查事件。高級藥劑師鄭陳佩華是當時專責小組其中一員,被派研究如何改進配藥制度。1998年調查報告完成,鄭陳佩華和當時的總配藥員擬定「良好配藥守則」(Good Dispensing Practice Manual)供衛生署內部使用。「良好配藥守則」的內容強調「三核」(3 Checks):配藥前,核對藥物標籤和藥物的容器;配藥時,核對藥物標籤和藥單;配藥後,核對藥物的容器和藥單。「六對」(6 Rights):病人、藥物、分量、給藥方法、頻率和容器。當中提到配藥錯誤(Medication Dispensing Error)的通報機制。除了編寫「良好配藥守則」外,衛生署亦增設配藥人手,並在其中較為繁忙的五間診所聘請藥劑師以減少配藥失誤。
新世紀的政府藥劑服務
醫院管理局自成立後,一直負責管理醫院和專科門診,至2003年衛生署轄下59間普通科門診亦轉歸醫院管理局管理。
醫院管理局為何要接管普通科門診?原因是可把病情穩定需要定期覆診的專科病人轉到普通科跟進,從「中層護理」(Secondary Care)轉移到「基層護理」(Primary Care)。衛生署從而可更專注發展其餘17間公共衛生診所 —— 包括母嬰健康院、肺結核診所、性病、愛滋病診所等。這些診所主要針對公共衛生和大眾健康,以防患於未然為宗旨。從此,衛生署和醫院管理局的分工更鮮明:一主防預,一主診療。
這樣的安排對藥劑業有何影響?醫管局接管普通科門診後,藥劑師亦開始進駐門診藥房。藥劑服務如物流、配藥、藥物輔導等因藥劑師參與而變得完善,用藥的安全性和準確性得到提升,相對亦把藥劑師的職能擴展至「基層護理」。
政府藥劑師的職能
從前政府藥劑師需要負責製藥、管理醫院和診所的藥房、購買藥物、巡查藥廠藥房和執法。但今天政府藥劑師的職能與幾十年前並不相同。今天的政府藥劑師主責執法,「放蛇」、檢控違法藥行藥房,亦會按法例要求處理藥行、藥房、藥劑師註冊、續牌的申請及各種藥物的註冊出入口申請。偶然會與藥劑學會協辦講座,到大學授課講解與藥物有關的法例。政府藥劑師同時亦負責衛生署診所的藥物供應,專責用藥監察的藥劑師(Monitoring Pharmacist)需負責衛生署診所評估和採購藥物。可見藥劑師在藥劑服務部中的角色已隨著時代不斷變遷。
Codeine應如何分類?
答案須視乎年份。Codeine是咳藥水中常見的成分,卻經常被濫用。1991年前,<0.1% Codeine被列作Part 2 Poisons、Part 2 DD(第二類毒藥/第二類危險藥物),藥行亦可售賣。1992年立法會和社會團體要求加強監管Codeine,1995年8月21日後,<0.1% Codeine由Part 2 Poisons變為Part 1 Poisons(第一類毒藥),藥行不能售賣,但濫用情況卻未能遏止。1996年進一步修例,>0.1-<0.5%Codeine列為P1S1(只在有藥劑師監管下的藥房方可出售),藥劑師須作銷售記錄,>0.5%為Part 1 DD(第一類危險藥物),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須由醫生處方。2007年的最新管制是把>或=0.2%Codeine由P1S1列作P1S3(必須醫生處方方能售賣)。此舉雖可減低Codeine濫用情況,卻苦了藥廠的銷售額。對此,雷耀光曾打趣說,藥廠只需製造0.19% Codeine,便又可作P1S1售賣了。
皇家倉培訓配藥員
當年培訓配藥員的地點在北角皇家倉,倉內的Government Lab收藏了二百多個草藥標本作教學用途,可惜1997年皇家倉拆卸,這些標本都未被保存,之後,訓練配藥員的工作由柴灣IVE接辦。當年培訓配藥員是由藥劑師負責,據說各導師中令人印象最深的是林雅珠,因她為人率直認真,不容忍錯誤,對學生要求甚高,以致很多學生都很怕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