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宇春

2013年12月21日《東方日報》刊載的一段港聞「一代名醫李仲賢骾喉亡。香港醫學會鼻祖,享譽國際,終年87歲」。這個消息使我回憶到1976年代表香港藥劑界出席一個由香港電台製作的電視節目「針鋒相對」。

當時的節目論題是「醫藥分家」,代表醫學界是當年的醫學會會長李仲賢醫生,後來香港電台送給我一張當時與李醫生及主持人韋基舜在台上的合照,多年以來仍保存著,獲悉李醫生突然安息,真是令人惋惜。  

入行半世紀

算一下日子,2014年剛好是我正式入行(作為香港註冊執業藥劑師)的五十周年!1962年在台灣國防醫學院畢業後返港,經過數位學長前輩的指引,有幸獲得香港政府總藥劑師Thomas Mahon收為藥劑學徒,指派到瑪麗醫院藥劑部,開始為期一年(2000小時)的考牌實習。當年(1963年)藥劑部的主管藥劑師是林彼得(Peter Lam),林化指派了當時兩位資深配藥員之一的梁賢負責指導我的實習工作,每個月有港幣200元及車馬費,後期林化調到CMS(Central Medical Store),瑪麗醫院的職位由 OZORIO取代,他在指導我準備考牌方面的功課幫助很大。

感謝主!三部分的考試獲得一次過合格,在1964年1月17日取得註冊證書,雖然當時的高級藥劑師丘幼蓮(負責人事調配)曾表示我可以留下來,先擔任配藥員之職,待日後有藥劑師空缺時便可以調升,然而,當時在社區藥房任職卻可有港幣1200元月薪(政府配藥員的月薪只有700元),因此我選擇了在社區藥房工作。第一份工作(一共做了六年)是在九龍的京華藥房,老闆是莫先生,他是一個非常勤奮的老闆,很容易相處。1970年,我在好友介紹下負責一家瑞士藥廠的代理公司(鴻信貿易公司)開展在香港市場推廣工作,我亦樂得在這方面學習。因為負責代理推廣業務不用「掛牌」,所以我亦有機會在社區藥房兼任藥劑師之職。

自從考取註冊藥劑師牌開始在京華藥房工作後,便參加了當時香港唯一的藥劑師團體香港藥學會(PSHK),當年學會的會長就是介紹我到京華藥房工作的柳文海,學會還有前輩梁天賜,而在參與學會的活動時認識了不少行家前輩,當時在九龍藥房任職的劉素嫦是PSHK的創會會員之一,她的丈夫是當時的民選市政局議員黃夢花醫生,他們夫婦兩人十分好客,每年均在居所(獨立花園洋房)為學會會員舉辦At home party!對我們這些後輩更多指導愛護,後來,劉女士因要協助黃醫生的診所工作離職,引薦我到九龍藥房替代她的空缺。

藥學會分家

1971年乃口服避孕丸獲准上市的一年,市場需求十分大,如何處理銷售的分類成為當時有關方面爭取的角力。醫學會期望全部均列為P1S3(醫生處方藥物)由醫生配售,家計會認為以家庭計劃為大前提,應該容易為婦女在市面購得,不必管制。在社區藥房工作的藥劑師當然希望口服避孕丸列為可在藥房售賣而毋須醫生處方,此事曾引起社會大眾的廣泛關注及討論。

負責分類管制的單位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P&P Board), PSHK有三位會員代表藥劑師,當時的政府總藥劑師是林彼得(即我在瑪麗醫院實習的導師),而P&P Board的主席是蔡永業醫生,最後我們未能爭取將口服避孕丸列為P1S1(註冊藥劑師監管下方可出售第一類毒藥)。大部分在社區藥房工作的同業認為是因為PSHK三位代表未盡全力,為表不滿應向政府辭職。但部分在其他單位工作的PSHK會員則認為PSHK乃學術團體,並非工會,不應有過激行動,事件引發了在社區藥房工作的藥劑師籌辦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以便能夠名正言順地為會員爭取福利。

紅十字商標

經過多番籌辦會議後,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PPA)最後決定以有限公司名義註冊成立,1972年4月的會員大會(在當時的海運大廈海天酒樓舉行),我被推選為會長(連任了三年),當時最重要的會務是選定了以紅十字(中間加上RX)作為社區藥房的標誌。召開記者招待會宣布執業藥劑師協會成立,請傳媒協助推廣分辨「藥房」與「藥行」,認識紅十字+RX的燈箱,當時藥房與藥行數目的比例是一比一百,為了說服藥房老闆支持協會的行動,尤其是在經濟方面,促使老闆們在1973年組成了港九藥房總商會。在任期間,已算是盡力推展PPA的會務!

1976年由謝汝明藥劑師接任會長之職,我仍擔任副會長,因此在香港電台邀請參加「針鋒相對」的電視節目時,因為謝會長推讓而由我代表出席。難得的是當年李醫生接受了我們提出「醫藥分家」的方案乃一理想的制度,只不過當年未有足夠的註冊藥劑師配合,期望將來適當時候才實行。

回想起來不覺已是四十年的往事!李醫生安息在天之靈,也許會祝願當年雙方均期待的理想可以實現吧!

藥房標記已獲得政府認同並立法保障!近年大陸自由行人士均有認識,表示是購物的信心,而港九藥房總商會這四十年來的發展也深得業界支持,我們當年的努力也算交了功課!(撰文:柯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