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藥物過河 崔俊明稱可帶動藥價下調 病人有多個選擇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港府會參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其他合適的藥物監管機構發出的註冊證明,讓已在內地及相關地區註冊的藥物,在符合安全、效能及質素標準等方面的嚴謹要求後,獲批在香港註冊及銷售。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今日(21日)在電台節目指出,措施有利本港市民,若內地藥物成功在港註冊,市場競爭增加下或可帶動藥價下調,為病人帶來多一個選擇;內地藥物種類多,臨床研究數據亦適合香港人身體狀況;而內地與外國藥廠有不同合作,數據具安全性和有效性。
現時新藥要在香港註冊,採用「第二層審查」制度,即須在美國、英國、日本等32個表列國家的已註冊藥物機構,取得2個或以上的藥劑製品證明書(CPP),以及香港衞生署審查。崔俊明表示,由於表列國家中未包含中國,內地藥物也多數屬自主研發,難拿到證書;加上香港無藥物自我審查資格,不會參考臨床數據及研究審查藥物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故實際操作上,內地藥物來港註冊有難度。
另外,近日有消息人士透露,內地、南韓、新加坡及巴西藥物監管機構,將增加在表列國家內。崔指出,假如本港有藥物審批資格,可不再依賴外國,自行審查臨床研究數據。
[文章和圖片轉載自on.cc 21/10/2022 連結]
